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精神,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2023-2024学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1.往年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在校本科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和需求提升贷款额度。
2.往年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生可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金额及利息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仅可申请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
6.定向生和其他在校学习期间已免除学费的学生除外。
四、申请材料
1.贷款学生居民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未成年(即未满18周岁)贷款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5.提前开立中国银行账户(建议开立一类账户)。如未开立,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的“自助注册”,完成开立中国银行二类账户和注册手机银行。未满16周岁的学生需家长陪同到网点线下开通手机银行(不能线上开立)。
五、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
贷款学生须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填写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按操作指引提交申请。
六、线上签署贷款合同
申请贷款学生须在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合同签署成功后,学校学生奖助中心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贷款学生确认相关信息。
七、2020年及以前贷款存量学生续贷确认流程
对于2020年及以前已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存量学生,需确认以下内容:
(一)如无提升贷款额度需求,无需重复申请,经办银行将按原贷款计划发放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资金
(二)如有提升贷款额度的需求,可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申请指引》(附件1)在线申请差额部分(最高贷款额度-续贷金额,原续贷金额银行按原计划发放,注意切勿超额申请)
(三)如有退学、体学、出国学等情况的助学贷款学生,根据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协议,需办理停贷手续(附件2)。
八、其他说明
1.请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级高度重视,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工作,严格学生贷款资格、金额和使用范围审查,既要确保应贷尽贷,又要避免想贷就贷和重复贷。
2.请各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做好贷款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学习,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
3.通过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的2023级学生原则上须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有效解决学费及住宿费困难。
4.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专柜联系人:马经理,咨询电话0931-883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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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