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入校时无法支付学费与住宿费;
6.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贷款所须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2.填写完整并经学院加盖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3.本人学生证(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证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4.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威斯尼斯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
证明公章:农村:村委会、乡(镇)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城市: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教育局(或人民政府)公章。
6.国家助学贷款保证书。
三、贷款金额、期限及贴息
1.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六年,借款人可在毕业后1至2年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
3.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表格下载: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威斯尼斯人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
3.国家助学贷款保证书
4.国家助学贷款审核信息表
(以上表格可在研工下载区下载)